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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贡献、托管业务等均有奖补!松山湖促进基金业发展干货来了



3月28日,松山湖发布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基金业发展实施办法》项目申报的通知,符合条件者,即可申请租金补贴、经济贡献奖、商业银行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奖励。详情如下:



一、申报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各类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,主要包括:私募股权投资基金、私募证券基金、创业投资基金、其它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。(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)



二、项目内容租金补贴、经济贡献奖、商业银行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奖励。具体项目内容见附件1)




三、申报材料与要求详见附件2: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基金业发展实施办法申报要求表》;附件3:《基本情况及报送资料清单》



四、申报方式及时间1、本次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4月15日,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。
项目申请单位登录:http://ssl.dg.gov.cn/smzx/wsbs/onlineZCZTDetails/viewSubjectITEM_ID=18620220368100,按照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基金业发展实施办法申报要求表》(附件2)及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;
2、本次项目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5月18日
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初审后,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根据系统要求打印有关申报资料(一式一份),经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,带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1-14号受理窗口,由受理窗口核对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;
3、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,即视为正式受理。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、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,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资料审核,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。
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完成补充、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,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、更正的,该申报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。
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,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对其进行审查,核定补贴或奖励的额度并向社会公示。



五、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:松山湖科技教育局金融工作科地址: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二楼联系人:陈小姐、林小姐0769-228920890769-262621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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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关于印发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基金业发展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附件2: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基金业发展实施办法申报要求表》
附件3:基本情况及报送资料清单



出品:松山湖融媒体中心来源:松山湖科技教育局编辑:张珊珊审校:黄少宏 陈启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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